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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C社团成员个人贡献值管理条例》

更新:2014-09-19 17:05:42  |  分享:Seas ( V100 )  |  来源:原创  |  阅读:25
标签:管理条例社团贡献

 本条例由人事部根据《GEC社团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关于组织成员的个人贡献值的规定”制定,从属《GEC社团章程》及《GEC社团管理条例》之相关细则。
 
 
一、贡献值制度目的:
 
贡献值是社团依据旗下成员及志愿者对组织付出的贡献所计算出的虚拟酬劳。建立贡献值制度是社团为奉行“以公益为事业,以社员为财富”之宗旨而搭建的成员绩效激励体系。明确社团的宗旨、计划和发展目标后,在指导所有社员朝着实现社团目标方向共同努力的同时,最大程度对所有付出辛劳的社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收益回报,以帮助社员提高工作热情,为社团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贡献值制度用途:
 
         通过贡献值的计算可以量化社团成员及志愿者个人的工作绩效,为年度财务部根据社团资金情况进行奖金发放提供依据,也为社团内部选举及理事会的议案表决权比重计算提供依据。
三、贡献值制度规定:
 
1) 每位在册社团成员及普通志愿者均由人事部为之记录其个人贡献值情况,但年度奖金的发放以社团成员为主,志愿者为辅。
2) 奖金获取需抵消相对应的个人贡献值数额,贡献值拥有者可自行决定是接受奖金还是保留个人贡献值。
3) 贡献值获取程序为活动结束后或定期由组织部向人事部提交相关申请报告,人事部核算通过后即可记录在册;
4) 社团例行活动产生的贡献值按以下细则规定核算,非例行活动贡献值计算由组织部与人事部商议决定,若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理事会表决。
5) 部门成员的非活动贡献值由各部门部长向人事部提交相关申请报告,人事部核算通过后即可记录在册,若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理事会表决。
6) 人事部成员的个人贡献值由人事部制定并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即可记录在册。
7) 事业部门组织的非公益性活动原则上不进行贡献值计算,但为之提供支持且不参与收益分成的公共部门成员可参照公益活动贡献值细则获取相应贡献值。
8) 社团成员及志愿者对其个人原始贡献值(A值)进行赠与,买卖的,经双方同意后可随时向人事部提交贡献值修改申请。
 
四、贡献值核算细则:(原则上参考10分=1元的衡量标准设计)
 
 
工作描述: 贡献值(A值) 信息提供
1、公益英语角主题策划和撰写; 50分/次 组织部
2、公益英语角主持(host); 100分/次 组织部
3、公益英语角小组组织(Team leader); 50分/次 组织部
4、公益英语角人员签到(sign up); 50分/次 组织部
5、社团QQ群、博客管理及活动信息发布 100分/月 策划部
6、公益、非公益活动帖图文撰写 100分/次 策划部
7、公益、非公益活动摄影 100分/次 策划部
。。。。。。    
 
 
五、条例修改:本条例任何修改需经总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
 
六、解释权:社团总理事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七、条例简史:
           社团成立筹备委员会成员:Clara, Oran, Janice, S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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